关于网络安全法实名认证通知
2017-09-07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,“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、域名注册服务,办理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,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、即时通讯等服务,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,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。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,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……” 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,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。
请各位用户务必严格执行我司用户平台有关用户实名认证标准:
1.个人合作,提供在线身份证信息,姓名,身份证号,电子身份证复印件;
2.公司合作,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执照号码,并签订合同;
3.新开发客户,未提供客户资料做实名认证,有权拒绝合作。
即日起,,如您没有完成规定的相关实名认证要求的,被运营商停止相关服务,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,请自行承担责任。
特此公告!敬请谅解!
请各位用户务必严格执行我司用户平台有关用户实名认证标准:
1.个人合作,提供在线身份证信息,姓名,身份证号,电子身份证复印件;
2.公司合作,提供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执照号码,并签订合同;
3.新开发客户,未提供客户资料做实名认证,有权拒绝合作。
即日起,,如您没有完成规定的相关实名认证要求的,被运营商停止相关服务,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,请自行承担责任。
特此公告!敬请谅解!